一、准备今年下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写作并经导师审定通过后,方可打印装订论文、办理答辩手续。
二、下半年办理答辩手续时间为
三、
四、办理答辩手续时将领到下列答辩材料
同等学力人员答辩材料:
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2份;
2、指导教师学术评语2份;
3、评阅人学术评语6份;
4、独创性声明1份;
5、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1份;
6、学位论文答辩纪录1份;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登记表1份;
8、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论文评阅人审核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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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5份;
10、有关专家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推荐信(附表四)3份
五、同等学力、专业学位人员有关注意事项
同等学力人员办理答辩手续时应提交资格审查时未交的资料(如发表论文须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的封皮、目录和原文等),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从本附件中下载附表一至附表三,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表三)后密封递交。外地办理答辩手续人员,由于资格审查未验证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故须持所有资料原件前来办理。最终资料不全者,恕不办理答辩手续。
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人员如有对论文格式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查阅“研究生部网页——学位管理——论文写作有关要求”。办理答辩手续时先不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待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论文终稿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提交论文的最终截止日期为
今年将对已提交的论文实行抽检制度,即在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人员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终稿后,研究生部将组织校外专家对该论文终稿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匿名评审,对匿名评审未能通过的学员,即使经院分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者仍不能获得学位。论文撰写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对待。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对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学位审核的同等学力人员信息将对社会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发放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