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即将开始,请已经结业的研究生课程班学员于 4、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以及论文刊号信息,用稿通知无效)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研究生课程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事先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申请时提交。 (点击下载:资格审查表 )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研究生部学位办将组织进行审查,最终通过审核的名单将于 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恕不办理!本次通过资格审查者最早在2011年下半年安排答辩,一律不办理提前答辩手续,特此通知! 友情提示:经过统计,在历年资格审查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多出现在: 1、论文字数未达要求。按照要求,单人作者论文字数须超过3000,双人作者论文字数须超过4000,多人作者论文我们不予承认。 2、论文发表在违规刊物(如无刊号、假刊号等)上。论文必须发表在有我国国家正式认定刊号的刊物上,申请者可自行到国家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刊物的合规性。发表在国外刊物或港澳台刊物的论文,须由该刊物的出版监管部门出具证明刊物合规,否则不予认定。 3、论文署名与登记姓名不符,且没有刊物的相关证明。 4、论文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专业无关。 希望2011年申请资格审查的学员引以为戒,勿犯相同的错误。 研究生部学位办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5年及以前通过外语及学科综合考试的学员,须持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6-2010通过外语及学科综合考试的学员,请查询“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管理——学位办网站——同等学力——成绩查询”,并将序号、合格考生编号按填入资格审查表。其中2008年的合格考生编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并未向我办提供,请考生自行查询,查询网址www.zzs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