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在职硕士获学位公示及证书领取时间安排
经我校第60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参加2013年上半年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法律硕士(春季入学)获硕士学位者如下所示,现予以公示。
因公示异议期要求,请同等学力人员在完成学校、国家信息平台填报后(未填报人员见//gs.huarenbc.com/uibegsnews/article.php/3453),于
注意:
1、尚未完成学位信息填报者,须在
2、 领取学位证书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 学位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必须携带 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及 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恕不接待。
4、 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