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中心::
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学校启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2、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3、申报截止时间
(1) 网上申报:7月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8日。
(2)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7月3日前电话索取。
(3)书面材料请于7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121),同时发送电子版。
请拟申报教师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并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岩
电话:6449540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科 研 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