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2012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请有意申请的博士研究生在11月19日之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903办公室崔老师。 各研究生: 根据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对各高校选派工作要求,现将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请类别主要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雅思、托福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具体项目名称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同时也可利用学校现有校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尚未公布“2012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请关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以及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相关通知。
二、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身心健康。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我校2012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度安排为: 1、第一批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11年11月21日前,组织学生进行意向性报名工作。留学基金委最终录取学生必须是学校推荐的意向性派出学生,请有出国意向的研究生高度重视此次报名选拔工作。 (2)2011年12月12日前,学校进行选拔工作,确定意向性派出学生。 (3)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第二批选拔工作(仅选拔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1)2012年3月30日前,组织学生进行意向性报名工作。 (2)2012年4月20日前,学校进行选拔工作,确定意向性派出学生。 (3)2012年5月20日至5月30日,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01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