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校级教学到期项目的通知
关于验收校级教学到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学校要求凡合同到期的校级项目(附件1)必须在本学期完成验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常规课程和教学实验课题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校级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在拟验收时间前一个月提交该表和验收材料(见附件3、4); 二、精品教材、常规教材和荣誉课程项目需在 2012 年 11 月 8 日 (星期四)之前 提交验收材料(见附件 3 、 4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统一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和盖章纸质版(诚信楼617室,电话64493026)。 三、项目经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执行《校内教改和教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一览表》(附件5)的规定,能够进行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在 2012 年 12 月 21 日前 完成该项目经费报销 ,否则,财务处将按项目经费相关规定收回余额。 希望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内容和《校内教改和教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一览表》的规定,安排好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如期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2 年 9 月 25 日
附件1:合同到期的校级项目一览表 附件2:《校级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3:验收的相关要求 附件4:各项目验收表格 附件5:《校内教改和教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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