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3]18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名额为每校1人。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骨干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要求及程序
(一)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4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学校审核通过者直接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三)武汉中心审核确定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及其办理后续事宜。
四、其他
(一)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等信息均可在武汉中心网页(//train.whu.edu.cn/)查询。
(二)为确保录取,选派单位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洪生 联系电话:64492149
人力资源处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