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关于进行敬梅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年度的敬梅爱心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在开始。
请各学院按照《华人博彩策略论坛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外经贸学学生字[2007]160号)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相应的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本次助学金的评选。
敬梅爱心助学金由在我校执教半个世纪的已故副教授捐助设立的。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资助10人,每人2000元/年;申请条件为:
1、父母过世、靠亲友有限资助或无父母养育的学生;
2、单亲家庭且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城市中领取最低保障金家庭的学生;
4、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生;
5、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6、学习良好,考试无不及格。
申请材料包括:学院汇总的推荐资助学生名单、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敬梅爱心”助学金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等。
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经贸学院 |
1 |
商学院 |
1 |
金融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1 |
英语学院 |
1 |
公管学院 |
1 |
信息学院 |
1 |
保险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国关 |
1 |
中文学院 |
0 |
请各学院于10月13日(周三)15点前将各项评选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选材料包括:
电子版:
1. 受助学生名单(EXCEL格式,含序号、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受助项目、金额、龙卡卡号),格式要求见附件1;
* 龙卡卡号输入请将EXCEL表中“设置单元格格式”中的“数字”分类中设定为“文本”格式;卡号请连续输入,中间不可留空格;卡号前也不可填加任何符号!
纸质版:
2. 学生个人书面申请。
联系人:刘玉美 求真楼 219 电话:4008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