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活动](转)关于申报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一、 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4月
二、 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 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 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我校往届自强之星可参加此次活动。请各分团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及典型人选的报名动员工作。
三、 活动流程
1. 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1月1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16时。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争取100个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上传至官方网站。
2. 校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1月20日
参加活动的同学需于1月15日前,将活动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到团委办公室(求真楼211),报名表在取得100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3. 寻访结果公布——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
2011年3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通报所在省级团委和学校团委进行相关处理。
4. 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对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共青团华人博彩策略论坛 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