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认定】关于金融学院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金融学院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金融学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进行2010、2011和2012级学生的实践学分审核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0级和2011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学生实践学分共3学分,其中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和其他实践1学分。
1.社会实践
包括暑期实践、寒假实践活动,及其他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型实践活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5小时),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2.其他实践
指社会公益类活动,包括日常支教活动,院校各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大学生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凡参与相关活动累计时间达到50学时(约36小时),可获得其他实践1学分。
(二)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
1.全体2010级和2011级学生(含转专业且尚未进行学分认证的同学)须填写《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一),并于12月6日24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上交至各班团支书处。再由团支书交于各年级团大班处。各班团支书根据本班提交的纸质申请,填写《金融学院2010、2011级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附件二),并将纸质申请表和电子汇总表按照团大班规定时间上交至团大班处。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实践环节的2010、2011级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学院酌情推迟其实践学分认定。
二、 2012级实践学分认定方法
请参与2013年寒假社会实践、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并顺利结项的2012级同学于12月6日24点前在“成长惠园”网站相关课程上选课,于12月9日24点前评价。
三、 补充说明
1. 2010、2011、2012级全体同学的《 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 》将于下周在学生之家上公示,敬请关注;
2. 本期实践认证是2010级最后一次认定及2011级的统一认证,请2010级和2011级同学务必引起重视;
3. 请在2013年寒暑假社会实践中作为领队的同学及时通知团队成员做好学分认证。团队中若包含其他学院2010级、2011级的同学,请他们将纸质版申请表交于相应的学院分团委处;金融学院2010级、2011级的同学则按照上述规则,将纸质版申请表按时间规定交给本班团支书。
附件二:金融学院2010、2011级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三:华人博彩策略论坛 本科生二三课堂社会实践类学分评定细则 .doc
金融学院分团委
2013年12月6日